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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乎小说网 > 两相疑 > 第5章 纪念日

第5章 纪念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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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画面散了。他面前的陆昭眠低下头,用拇指抹掉鼻尖上的奶油,尝了一口。同样的动作,同样的侧脸,同样的指尖沾着奶油放到唇边。一样的房子,一样的江景,一样的落地窗,连窗外那座桥的灯光都一模一样。两个陆昭眠在他被酒精泡软的视线里慢慢叠在一起,像一张底片曝光了两次,线条重合了,边缘模糊了,分不清哪个是哪个。只是表情不同。上辈子的陆昭眠在笑,笑得亮堂堂的,像是这间房子、这个蛋糕、面前这个人,都是他理所当然拥有的。而这辈子的陆昭眠垂着眼,嘴角抿着,整个人绷着一层很薄的壳,像是随时准备把什么东西咽回去。

祝时与的手动了。

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站起来的。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,他已经把陆昭眠抱住了。抱得很紧,一只手扣着他的后脑,一只手箍着他的腰,脸埋在陆昭眠肩窝里,整个人压过去,像是要把人嵌进自己身体里。他闻到了陆昭眠身上洗衣液的味道,淡淡的,是他让助理买的那瓶,和上一世用的是同一个牌子。可闻起来就是不一样。上一世陆昭眠身上的气息是活的,带着体温,随着他动作散出来,会留在枕头和被子上。而这辈子的陆昭眠,衣服上只有洗衣液的味道,整整齐齐的,规规矩矩的,像是刚从衣柜里拿出来,还没被穿热过。

他抱得太紧了。紧到陆昭眠被他箍得有点喘不上气。然后他听见祝时与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,声音很轻,像是从喉咙最深处挤出来的,带着酒气,几乎要被呼吸盖过去。

“可能我上辈子真的欠你的。”

陆昭眠听见了。他愣了一下,然后反应过来——这人喝多了。醉鬼说的话,不能当真。他见过太多了,以前在酒吧端酒的时候,那些喝多了的客人什么话都说得出来,抱着他喊谁谁谁的名字,他早就习惯了。祝时与也就是喝多了,说些不着边际的胡话。

他抬手拍了拍祝时与的后背,动作很轻,像是哄一个喝多了的朋友。“是是是,”他说,语气里带着一点无奈的纵容,“您欠我的,上辈子欠的,行了吧。”

祝时与没有松手。他的呼吸在陆昭眠颈窝里慢慢变得重了,又慢慢平下来。陆昭眠被他抱着,手悬在半空,不知道往哪儿放。他想了想,又说了一句:“那这辈子我欠您的好不好。您先松开,我给您倒杯水。”

祝时与还是没有动。他的手指在陆昭眠后脑收拢了一下,又松开,又收拢,像是在反复确认什么。陆昭眠能感觉到他的心跳隔着那层薄毛衣传过来,快一阵慢一阵,乱得很。

他看不见祝时与的脸,但他忽然觉得这个人很累。那种累不是一天两天攒出来的,是很久很久了,久到已经长在了骨头里。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。他只是抱着这样的祝时与,觉得胸口那块地方又开始酸了。

祝时与终于松开了。他退后半步,低头看着陆昭眠。目光还是慢的,还是被酒泡软的,但刚才那层模糊的东西淡了一些。他看着陆昭眠,看了一会儿,然后抬手,拇指擦过陆昭眠的嘴角,那里沾了一点奶油。他把拇指收回来,看了一眼上面那点白色,然后攥进掌心。

“上去吧。”他说,声音比刚才哑了,“早点睡。”

他转身走了。步子比来时稳了一些,但还是慢。他上了楼,脚步声一阶一阶地往上,最后消失在走廊尽头。

陆昭眠站在原地,看着空荡荡的楼梯口。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蜡烛,已经被他攥得变了形,蜡身上一道深深的指痕。他把蜡烛放在茶几上,然后坐进沙发里,缩成一团。

他抱着膝盖,看着窗外那座斜拉桥的灯光。江面上很安静,什么声音都没有。

他想,那个纪念日对祝时与来说一定很重要。重要到喝醉了也要记得,重要到会抱着一个替身不松手。那个人的命真好。死了都有人记着。

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想。他只知道他坐在沙发上,胸口堵着一团酸胀的东西,咽不下去,也吐不出来。他想起祝时与抱着他的时候,那个力道,那种紧法,像是抱住了什么失而复得的东西。可祝时与嘴里喊的是“上辈子”,眼里看的是“以前”。那个“以前”里站着另一个人。一个和他长得很像、也喜欢吃芒果和草莓、也会在某个晚上被祝时与拉着吹蜡烛的人。

那个人叫什么名字。长什么样子。和祝时与是什么关系。他都不知道。他只知道祝时与提了一个蛋糕回来,上面全是他喜欢的口味,然后抱着他,说了一句他听不懂的话。他替那个人吃了蛋糕,替那个人吹了蜡烛,替那个人被抱了一下。他甚至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。

他忽然觉得有点好笑。他住在这间房子里,吃着祝时与的饭,花着祝时与的钱,现在还得替祝时与承受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。他拿的是包养的钱,干的是替身的活。金丝雀还得负责被金主抱着怀念旧人。这算哪门子的职业素养。

可他就是不舒服。那种不舒服从胃里往上顶,顶到喉咙口,变成一股又酸又涩的东西。他把它咽回去,告诉自己,这是职业素养。职业素养。他靠这三个字把那股酸涩压住,压得死死的。

但他骗不了自己。他坐在沙发上缩成一团的时候,心里翻来覆去想的只有一件事——那个被祝时与记住的人,到底是谁。那个纪念日,到底纪念的是什么事。祝时与喝醉了抱着他,嘴里说的那句“上辈子欠你的”,到底是真的在说胡话,还是在说一件他永远都不会告诉他的事。

他把脸埋进膝盖里,闭上眼睛。很久之后,他听见自己说了一句很轻很轻的话。

“金丝雀的职业素养。”

声音在空荡荡的客厅里散开了,没有回音。

他重新拿起手机,又看了一眼那个日期。十月十七号。就是今天,普普通通的一个日子,不是节日,不是月末,不是任何他能联想到的东西。他不知道为什么祝时与会记得这一天。也不知道这个日子对祝时与来说意味着什么。

他把手机放下,看着蛋糕上那根熄灭的蜡烛。蜡烛芯上还残留着一点焦黑的痕迹。他把蜡烛拿起来,放在鼻子底下闻了一下,烟味混着蜡油的甜腻,还有一点祝时与手指上的温度。

他把蜡烛攥在手里,很久没有松开。

那个日期被他记住了。陆昭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住它。也许是因为那个蛋糕,也许是因为祝时与看他的眼神,也许是因为那句“你以前就喜欢吃这个”。他把蜡烛攥在手里的时候,心里有个声音在说:记住这一天。

他记住了。但他还不知道,这个日期是一扇门。等他有一天推开那扇门,门后面站着的是另一个人的人生。那个人也叫陆昭眠,也喜欢吃芒果和草莓,也会在某个晚上被祝时与拉着吹蜡烛。

而那一天,是两个人的周年纪念日。

只是他现在还不知道。

他不知道的是,祝时与上了楼之后没有回房间,而是走进了书房。他没有开灯,靠着门板滑下去,坐在黑暗里,后脑勺抵着门,闭上眼睛。酒劲还在,脑子里乱得很。他想陆昭眠。上辈子的陆昭眠,这辈子的陆昭眠,两个影子叠在一起,分不开。他恨上辈子的那个。恨他拿了钱就走,恨他挂了警局的电话,恨他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死在了哪条河里。可他爱那个陆昭眠。爱到明知道被背叛了,重活一次还是放不下。而这辈子的陆昭眠,什么都不知道,什么都没做过,干干净净地站在他面前,被他抱在怀里,拍着他的背说“是是是,您欠我的”。他连恨这个人的理由都没有。

他只能恨自己。

祝时与坐在地板上,额头抵着膝盖,很久很久。书房里很黑,只有窗外那座桥的灯光从窗帘缝隙里挤进来,细细一道,落在他脚边。他听见自己的呼吸在黑暗里慢慢平下来,又慢慢乱掉,反复了几次。

最后他抬起头,看着那道光。看了很久。

然后他站起来,走到书桌前,拉开最底层那个抽屉。旧盒子还在,里面那张支票存根还在。他把它拿出来,看了一会儿,又放回去。关上抽屉的时候,他的手指在把手上停了一下。

“这次,”他说,声音很低,低到只有他自己能听见,“别让我恨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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