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莱希没接话,只是喝了一口茶。
茶雾氤氲间,她的目光变得有些远,像是穿透了眼前这间客厅、这个午后、这满屋子的茶香和旧歌,穿透了十几年的光阴,回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去。
那里有一条长长的走廊,午后的阳光从尽头的窗户斜斜地灌进来,尘埃在光柱里慢悠悠地飘,空气里有洗衣粉和青草混合的味道。翻盖手机的按键声在安静的走廊里一声一声地响,咔嗒,咔嗒,像某个少年慌乱的心跳。
记忆的碎片,在这个寻常的午后,忽然一片一片地拼凑了起来,拼成了一个完整的、闪闪发光的、再也回不去的——千禧年。
那年江博十七岁。
十七岁是什么概念?是口袋里的零花钱只够买一瓶可乐,却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;是把翻盖手机在指尖转来转去,以为转的不是手机,是命运;是染一个惊世骇俗的发色,就敢在校园里横着走,觉得全世界的目光都该落在自己身上。
他的头发染成了当时最流行的棕黄色,颜色调得不太均匀,发根深一点,发梢浅一点,在阳光下像一只营养不良的橘子。
刘海长长地垂下来遮住半只眼睛,发尾用发胶抓得一根根翘起来,支棱着,像一只炸了毛的猫。他管这叫“非主流新发型”,觉得自己帅得能上《当代歌坛》的封面。
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T恤,领口松松垮垮地露出锁骨,脖子上挂着一条银色的骷髅头项链——那是他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花了十五块钱买的,戴了一个礼拜就开始掉色,露出底下黄铜的本色,但他死活不肯摘,觉得这是他的“标志”。牛仔裤的裤脚拖在地上,踩出了一圈毛边,裤腰上挂着一条银色的链子,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,像随身带了一串风铃。
他在宿舍的全身镜前转了三个圈。镜子是不知道哪届学长留下来的,边框贴满了大头贴,有笑的有哭的有嘟嘴的,一个个都顶着夸张的发型和闪闪发亮的唇彩。江博的左脸,右脸,正脸,侧脸,每一个角度都审视了一遍,最后歪着头,刘海滑到一边,露出整只眼睛,那双眼睛亮得像装了两节新电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