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0:00~1:00※
晚上好,上帝。我们房间里有具尸体。
死者非常瘦小,像曾经营养不良过一段时间,这也许能解释她为什么会选择成为□□打手……眼看血就要流出门外,我压下罪恶感紧急检索大脑知识库里的应对措施。检索结果为空,因为我显然没有抛过尸。
阿比盖尔在房间里踱来踱去:“你听到她最后说了什么吗?墨菲斯!她提到了墨菲斯!”
脑子空空的,我变蠢了,因为睡眠不足:“敢问墨菲斯是……?”
前情提要:“墨菲斯”是个□□头目,杀害了瑞德·斯普林的姐姐,导致他踏上复仇之路。如果阿比盖尔记忆没出错的话,这墨菲斯已经被她成功暗杀人首分离了。而她的记忆肯定没出错,因为她把他人首分离了!
关于是否取人性命、如何取人性命,狼女也有一套自己的哲学标准——显然是在不为我所知的过去里养成的。她娴熟地蹲在死者跟前翻找,因某个发现脸色一变:“糟了!”
死者染血的手机在震动,有人正在联络她。
于是二话不说,阿比盖尔架起尸体就往床底藏:“查尔斯!擦一下指纹,收拾好东西,我们要逃跑了,快快快!”
※1:00~2:00※
凌晨1点已过。尽管湖畔旅居客栈不是个安分的好住所,这时也终于向寂静妥协。夜班工人在酒店双开门外抽烟,街道上车辆和工业城市的夜星一样少。有人来了。
“他们就是……”
“嘘。”
纹身,金链子,针织帽,撕边牛仔裤、左右环顾的警惕姿态,盖住裤兜的涂鸦风格外套,总像在护住什么的垂下的手臂。这便是我们视野尽头出现的一伙人。往自欺欺人的方向想,说不定只是几位半夜团建的嘻哈歌手?
眼下,阿比盖尔和我一起挤在酒店对面的街角,探出半个脑袋窥探。怎么说呢,此举明显不符合“逃跑”的定义。
“墨菲斯……无论是人还是鬼,他死灰再燃了,甚至搬家到美国。如果我是瑞德简直要开香槟啦。没有多管闲事的恶狼挡路,终于能亲手复仇喽!”
所以我们刚刚合理推理了一番:离开守林人小镇后斯普林可能获知了墨菲斯的消息,立刻抛下一切来到芝加哥……
“要想找到瑞德那混账东西,只能从墨菲斯下手,”阿比盖尔压低声音说,“行动纲领是——潜伏、观察、周旋!”
所以她要留下来观察:不祥的来者兵分两路,一半在我们原本停车的停车场打转,一半直奔湖畔旅居客栈内。
“这群人是你熟悉的墨菲斯帮吗?”
“没有面熟的,不过……奇怪,气质不一样。这些帮派分子很年轻,张扬,也更……多元了。和我打过交道的那个墨菲斯帮净是些满脸横肉的便宜古龙水味白男,呕。”
我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脸。突然酒店方向隐约传来一阵骚动。她缩回脑袋:“这就发现小个子的尸体了?我们快撤。”
※2:00~3:00※
“不要!”阿比盖尔声嘶力竭,“不要,不要,不要……”
夜晚的衰落工业区,芝加哥河的南支流岸边,废弃的集装箱之间,我们站在“西姆”的法拉利赃车前。
“这车曾经属于墨菲斯帮,太惹眼了,必须尽快处理掉!”
“比如丢进河里?!不要!”
“之后再给你买新的——”
“你买得起吗!”
好伤人,买不起。尽管现在是争分夺秒的逃亡时刻,为了她的爱车,我还是环顾一圈,视线停在一台敞开的生锈集装箱上。
※3:00~4:00※
一间满是涂鸦、门板损坏的公厕,声控灯闪得相当灵异。
经过一段偷偷摸摸的夜行,我们来到这里歇脚。阿比盖尔匆匆回来,丢给我一件不知哪儿偷的破洞牛仔外套和鸭舌帽:“变装时间。快把你那张上私立高中穿名牌高定养尊处优的脸遮一遮。现在你只是个无名之辈。”
就当她在夸我了。我换上新衣服和新身份:“你呢?”
阿比盖尔双手各竖起一根手指,让我看她的头顶。两只狼耳朵猛地弹出来,好像面包机弹出两片烤焦的面包。
“一般人看到这会想到什么?”
“……特别可爱?”
“是的很可爱,”她白我一眼,“是‘兽族’!识别种族是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——现在呢?”
她把耳朵压下去,又变回光滑的脑勺。
“现在你又是人类了,”我明白她的意思,“最显眼的兽族特征就是你的变装。”
她欣慰地点点头:“现在搭把手,帮我在屁股后面开个洞,裤子夹着我尾巴了!”
※4:00~5:00※
将近5点,天色微亮。
芝加哥没给机会让我们熟悉她。我俩仅在寻找瑞德的路上简单准备了一些地区资料,谁都没料到自己会在这座城市东躲西藏。噢,连在躲谁都不确定——自酒店逃出后过了三个多小时,我们没能找到墨菲斯,墨菲斯也没找到我们。双方一定是有谁不够努力。
一个接一个街区,兽族状态的阿比盖尔抖着耳朵,似乎谨慎地搜索着什么。晨风微凉,忽然送来汗水、香水、烟雾、廉价啤酒混在一起的味道。
又一个砖块歪斜、满是涂鸦的街角,狼抬抬下巴:“看看那个。”
前方有块较大的空地,好似小型园区。没有工业生产,只有壮汉把关。两个高头大马的西装人士守在一扇铁皮门前。其上LED管变幻颜色,组成亮眼的文字:“丝绒深坑”。
“请指点。”
“那一看就是个会员制地下夜店呀。你从来没去这种地方玩过?”
我不怎么惭愧。“可现在不是蹦迪的时候。”
“你真的完全不懂喔,”阿比盖尔摩拳擦掌,“这时间夜店最乱了!酒喝尽了,嗨了的开始发作,舞池全是疯子,一脚能踩死一打药贩子和瘾君子。”
我很紧张地看她。
幸好阿比盖尔又大翻白眼,说自己才不沾嗑药的愚蠢爱好。
旁敲侧击墨菲斯帮的情报,夜店会是个大好机会。
“你是想自己在这待着,还是……?”她伸出大拇指朝夜店点了点。
“当然是我们一起——”
※5:00~6:00※
逃离夜店的那一瞬间,我发誓死也不会再进入这种场所。
难道是刻耳柏洛斯工作没做好,把地狱放到人世间了?我还以为那种程度的音浪和光污染只会用在行刑上。而那些可怕的、热情到癫狂的顾客,他们的大脑肯定是缺了什么才完全听不懂“谢谢我不会跳舞”“我不喝”“我也不吃这个”,全世界所有浮士德都能在夜店找到属于自己的梅菲斯特——
“阿比盖尔,”我捂着嘴,语气不是很确定,“你在对那辆车做什么?”
“我在偷它,清教徒先生。”
借着光线,阿比盖尔埋头猛撬某个倒霉陌生人的倒霉陌生丰田卡罗拉。
“……你为什么在偷它?我不是清教徒。”
“天亮了,早晨了,普通市民也要醒来活动了,”她懒得回头看我,“没了黑暗的遮掩,但更方便躲进人群;不过条子也会开始转悠——有辆用来藏身和跑路的车总归是好的,特别是在我们闹出那么大动静的情况下——啊,成了。”
趁清晨人少,她完成偷车的壮举,仅用一根细铁丝。
在抛弃道德与良心之余,我问:“说到‘闹出那么大动静’。刚刚你在丝绒深坑如鱼得水,在VIP区附近一眼就挑中一个消瘦的贩子……”
“对啊。”
“你说了很多行话,问他哪里能搞到好货……”
“没错。”
“这些表现让他很快相信你是道上的。于是他说现在芝加哥最好的货当然来自墨菲斯帮,效果强,副作用还少。三年前他们在芝加哥街头异军突起,把其他老帮派打得落花流水……”
“就是这样,所以咱们就得知原本混迹英伦三岛的墨菲斯帮是三年前来美国发展,不客气。你想说什么?”
我深呼吸给自己鼓足勇气:“所以,其乐融融地交谈后,你为什么突然大骂墨菲斯,往那贩子脸上来了一拳?”
狼眯起眼睛。
我就是怕这个,她现在太兴奋了,说不定也会给我一拳。方才在丝绒深坑,从邀舞的男男女女中艰难脱身后,我扭头目睹阿比盖尔和别人拳脚齐下扭作一团。经过狼狈的逃窜,我们跑到厕所附近释放传送术,怎么溜进来的就怎么溜出去了。
“一个狼族特征明显的兽人在地下夜店闹事打人,消息很快就会在街头传开。然后呢?”
“墨菲斯帮会得到一个追踪的假对象。但这太冒险——”
她打了个响指:“Bingo!更重要的是,同样也在追查墨菲斯的某个人也会得知传闻。”
“啊,你是想……让斯普林知道我们来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