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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乎小说网 > 她不是菟丝花 > 第29章 戒指

第29章 戒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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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提琴的乐声,换了又换,一首《天鹅》快结束的时候,丁姚放下了筷子。

傅之越很迁就她。

一桌的菜,都是按她的口味点的,菜也很好吃,但丁姚想起一件更重要的事。

她看向对面的彬彬绅士,小脸认真,“傅师兄,我想拜托你一件事。”

傅之越笑着打趣她,“这可是师妹第一次拜托我。就算是天大的事,我也要试一试。”

丁姚很不经逗。

她红着脸解释,“没有很大的事,就是我一个客户,这几天一直没联系上。”

傅之越听丁姚说过,她在万佳工作,但一个画师,被派去跑业务,听起来就很荒谬。

天下乌鸦一般黑,医院的勾心斗角,不比公司少。

傅之越经历过,被算计过,也吃过亏。

但他还是忍不住心疼丁姚,“师妹,你那么优秀,既然公司不赏识你,为什么不考虑换一家呢?比如明骏,或者华盛?”

傅之越有几个朋友,就在明骏和华盛。

丁姚哭笑不得。

她还什么都没说,傅师兄却脑补了这么一大段。

但丁姚知道,傅之越是为了自己好。

“傅师兄,谢谢你关心我。目前我在万佳挺好的,没有受苦受累。

我去医院,是想找金玉露女士,她在陪孙子航航住院。

我去了儿科病房,护士问的信息我答不上来,然后就被赶出来了。”

傅之越抿唇,“原来是这样。”

难怪他会在小花园看到她。

丁姚看到傅之越还是一副很为她不值的模样,她心里感动,面上却故作傲娇的开口。

“不过,万佳想留住我的话,还是要多努力。否则,等哪天我不开心了,就换家公司!”

“换哪家公司好呢?”丁姚托腮,认真思考,“明骏?华盛?这两家公司都是傅师兄推荐给我的,那我到时候随便挑一家吧。”

要是真到那一步,丁姚想选明骏。

这样,她就可以离柏易更近一点。

傅之越被她逗笑,他说,“这很简单,儿科我也有一位要好的同事。”

最近困扰她的事,如今被轻松解决,丁姚整个人都很开心。

她发自真心的夸奖,“傅师兄,你一点也不高冷之花,你简直太好太好了。”

傅之越挑眉。“高冷之花?”

尽管傅之越很好,但丁姚还是怕他误会。

“不要误会啊,傅师兄,这个词没有恶意的。读书的时候,你长得帅,成绩又好,天天泡实验室,大家都说你是高冷之花,说傅男神啊一定很难追。”

比如,丁姚的室友,一直把傅之越当做男神。他离开上海的那天,室友还伤心的哭了。

她说,她要水泥封心。

但十月份的时候,她不知道从哪儿听来八卦,说今年建筑系有个挺帅的新生,以后顶着一张小白脸去工地打灰,真是可惜。

听她说起学生时代的趣事,虽然被调侃的对象是他,但傅之越还是唇角微勾。

以往,傅之越吃饭五分饱,今天与丁姚一起,他七分饱。

餐厅的灯很浅,两个人面对面,有种吃烛光晚餐的错觉。

傅之越突然开口,“姚姚。”

丁姚在喝玉米奶油浓汤。

她喜欢在一团白色的奶油里找玉米粒吃。

从小到大,只要不是跟丁姚关系很差的,都喊她姚姚。

所以,听到傅之越变了称呼,丁姚不惊讶,她嚼着玉米,含糊不清的嗯了声。“怎么了?”

傅之越的眼神无法形容,“你手上戒指很有设计感。”

丁姚微微怔住。

她摸着自己的戒指,笑了笑,“是吗?我也觉得很好看,所以就一直戴着。”

傅之越思忖片刻,还是决定提醒她。

“姚姚,你是一个年轻姑娘,可能没想那么多,但是,只有结婚了的人,才会将戒指戴在无名指。”

他不再像以往那么含蓄,甚至直白到犀利。

丁姚彻底懵了。

傅师兄一个大男人,怎么会关注一枚很小很小的戒指?

虽然,这枚戒指,在她眼里,的确是世上最好看、最漂亮的戒指。

丁姚尴尬的讪笑,“我喜欢这样戴,而且,我觉得戴在无名指很合适。”

傅之越在上海读了八年的书,他见过很多精致时尚的女孩男孩,也见识过那种新奇大胆的美。

但是,傅之越还是不想让丁姚把戒指戴在无名指。

“姚姚,如果你想戴戒指,可以放在大拇指,或者是其他的手指。”

唯独不能是那个无名指。

丁姚沉默良久。

看来,傅师兄对她的戒指很有意见。

她不说话,傅之越一贯温和的表情,也忍不住绷紧。

他知道,自己这样说有点冒昧,会让丁姚不开心,但他实在没办法。

傅之越根本按捺不住自己那颗蠢蠢欲动的私心。

为了避免误会,丁姚还是决定坦白。

“我结婚了。”

傅之越震惊的看着对面的女孩,她还是跟在四平路的时候一样稚嫩。“你在开玩笑吗?”

但丁姚的表情认真,根本不像在开玩笑。

结婚?

她结婚了?

傅之越的脸,一下子变得很苍白。

他艰难出声,“那你的丈夫呢?”

他想见一见她的丈夫。

丁姚看着傅之越的反应,整个人非常后悔,非常自责。

她不应该把结婚的事情说出来。

看吧,即便是淡定的傅师兄,也有点接受无能,甚至被吓到了。

考虑到傅之越的情绪,丁姚说,“他不在京市,去出差了。”

傅之越的确是个绅士,见她似乎不想多说,就没有再问。

他抿了口水,忍住不去看丁姚的戒指。

可脸上的表情,相比刚才,还是有些许不同的。

“哎,凌玉,你看那个女的,是不是很眼熟?”

郑小莹指了指靠窗的方向。

江凌玉今天来吃饭,穿着她那件八万多的大衣。

因为衣服不便宜,所以吃饭的时候,她一直很小心,没怎么动刀叉,生怕哪个动作,就溅到一身油星。

郑小莹可不像江凌玉那样没反应。

她心里有怨气,情绪也很激动,“凌玉,你听到了吗?就是害我们去警局的那个女的。她也在这儿吃饭。她凭什么敢在这里吃饭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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