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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第六十六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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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湖上的神医往往都有稀奇古怪的规矩。

谢春风同样也有。“春风阎罗”的规矩,大体上有这样三条:

其一,她不接受别人前呼后拥地来治病。每一个病人,只能额外带一人陪同照料——哪怕是昏迷不醒,需要两个人抬进来的病人,也得找个大力士,独个儿举着进来。

其二,一旦决心要找她医治,便要事事从命,决不能私自违背医嘱,亦不能质疑谢春风的判断。

其三,她的诊金,是“千金一诺”——千两黄金,或者承诺为她全心全意、生死不论地办一件事。具体以这两种之中的哪一种方式收取,全由她说了算。

至于许下这承诺的人要为她办什么事,每人都不一样。

有时她要一本秘籍、一把宝刀、一本医书。有时她要的是武林高手为她护卫,或为她杀人。也曾听说她医治过一名年轻的女孩子,只要了她母亲头上的一支木钗。有时她当场提出了要求,也有的人经她医治已有十年,都还没有兑现这个诺言。

但是,一旦她当真提出来了要求,这个要求便是再不许违背的。

“违背会怎么样?”何梵问。

第二日谢春风便要正式开始医治无情的双腿。因为她的规矩,四剑童之中,只留下金剑林邀德相随在侧,另外三个孩子次日清早会跟着花家去京城的商队一道动身,眼下都围在无情屋里,听他讲谢春风的事。

“违背诺言的,或者是不守她的规矩的,便会登上‘阎罗榜’。”无情答道。

“春风阎罗”的名号,正是因为她的“阎罗榜”。

十年前,“下三滥”何家曾出了一名青年俊杰,名为何道之,是用毒的好手,在武林上已经小有名气,却在研究毒药时自己不慎中了毒。何家这一脉之中的其他人无法解他的毒,迁延几日,眼看人都要死了,病急乱投医,求到当时打响名号没多久的谢春风门上。

谢春风为他解了毒,保住了他的性命,代价是齐肩截去了他中毒已深的一双手。

何道之醒来后,无法接受,暴跳如雷,坚称这毒本应有无需截肢的法子,谢春风断了他的一双胳膊,等于毁了他的人生。他是苏南当地何家家主的爱子,当即发动起何家的力量,又是下毒,又是泼粪,又是暗杀。如此经过两日,仍旧没能伤及谢春风。

第三日,不知道怎么做到的,仿佛一夜之间,江湖上全都传遍了这样一则消息:若有谁能带着何道之或者他父亲的人头登门,便可换取谢春风无条件地为他医治一人。

第四日,所有的袭扰都消失了。流经小镇中央的那条小河的河水,全染成了血色。

第五日,江北的“独臂刀”燕紫侠将两个死不瞑目的人头丢在谢春风的门口。

后来这成了谢春风的惯例。凡违背她的规矩,姓名、画像、出身来历便会被张贴在她的门口,宛如她的一纸私人通缉令。这通缉令比官府的通缉令还更见效,毕竟世上总是病痛多而神医少。

她的阎罗榜上挂出过陕西刘家的大少爷,刘家自此一夜衰落;挂出过当时已名震江湖的“日月刀”陈独,三天后他的无头尸首横尸家中,领了悬赏的那人至今仍不知身份。上面甚至出现过少林寺某位和尚的名字,少林寺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,不知道说了什么,但他们当日又无声无息地离开了。

何梵忽然道:“奇怪呀。我们几个跟在公子身边,也不算是毫无见识了,如果这阎罗榜如此知名,为什么我们几个却只听说过‘春风阎罗’的名号,却从没听说过这名号是来自她的‘阎罗榜’?”

无情道:“因为你们入江湖,也不过是这五六年间的事,但这五六年里,‘阎罗榜’上,再也没有一人上过榜。”

叶告抢答道:“哦,我明白了,因为来找谢神医治病的,人人都晓得厉害,再也没有人敢违背她的规矩,所以再也没有人登榜了?”

陈日月原本想说的,被他抢了话,不甘心地瞪他一眼,换了个方向道:“这样说来,谢神医的本领一定很厉害。毕竟她要人遵守这么霸道的规矩,不许病人对她的治疗办法有任何意见,那最后一定是治得很好了。”

无情摸了摸他们两个的头,道:“你们说的都对。因此这些年来,江湖人提到谢春风,往往都在说她如何妙手回春,很少提她不容情的那一面了。”

何梵忙对林邀德道:“那你跟随公子,可要小心了,不要你一不当心触犯谢神医的什么规矩,叫她发了脾气,原本能治公子的腿,却不给治了。”

林邀德道:“谢神医脾气哪里会有那么差!再说,这几条规矩,我想违背也难呀。”他虽然这样说着,脸上却也浮现出慎重的神色。

无情叹道:“不必如此。难道你们忘了?本来我们来找谢春风,并不是为了求医的——而是为了去查探白云城的。”

白云城位于南海飞仙岛,白云城主便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叶孤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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