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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准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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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斯几乎一整夜都没有睡着,想到虞言要带他出去约会这件事他就满心欢喜,心脏砰砰直跳,他都害怕出什么问题了。

早上虞言还没有起床,他就开始主动准备早饭。这几天虞言吃的都是他做的,又香又有营养,看着虞言的脸,感觉对方的脸上都长肉了,这让他非常有成就感。

昨晚虞言问了他有没有想去的地方,但他不知道附近有没有什么好玩的,让虞言自己选,他都可以。因为他本来的意图也不是出去玩,而是和虞言待在一起,让虞言全身心地关注他、属于他。

等到虞言睡醒了,看到尼斯早早做好了东西,忍不住调侃道:“这是在干嘛呢,起了个大早做早餐,你的黑眼圈都重了好多,昨晚没睡觉?”

尼斯摇摇头,又点点头。

虞言坐下来,用叉子叉起鸡蛋,说:“本来我还想着早上带你一起出去吃呢,谁知道你已经做好了,那还是在家吃吧。”

尼斯非常失落地啊了一声,凑到虞言跟前来,急忙说:“那你别吃了,我们一起出去吃吧,我还没有跟你出去吃过早饭呢。”

他抢走虞言手里的叉子,拿远了一点,虞言慢慢转过头看他,又看看叉子,意味明显,他只好又灰溜溜地送了回来,不过,并不是直接送到虞言手上,而是喂到了对方的嘴巴里。

虞言咬下一口,接过叉子继续说:“可是比起外面的早饭,我更想吃你亲手做的。”

尼斯眼睛“刷”地一亮,哪还有什么不高兴,全部一扫而散。

他说:“是这样啊,那我接受这个理由了。”

吃饱了之后,尼斯主动把碗放到了厨房,出来没看见虞言,在客厅里喊了一声,不远处的房间里弱弱应了声“这呢”。

尼斯问:“虞言你在干嘛啊,我们什么时候出发?”

门下一秒被拉开,尼斯的眼睛瞬间放大了,瞳孔微缩,心脏的跳动都加速了,他先是不好意思的移开视线,后又反应过来什么,直直看过去。

虞言身着蓝白竖条纹休闲衬衫,衣料垂顺轻薄,领口随意微敞,里面似乎还穿着白色内衬,隐隐约约的。下身是黑色的西装裤,用一条带着金属扣头的皮带给系上了。

他的手上罕见地戴起了戒指,金属质地的戒指落在骨骼分明的手上,仿佛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。脖颈上也是,坠着一条流苏似的项链,贴在白瓷的肌肤上,交相辉映。

尼斯很惊讶,非常惊讶,因为虞言今天的造型和之前的每一天都不一样。虞言之前从来没有这样认真打扮过自己,他不禁窃喜,对方为了和自己出门专门捯饬了下自己,这和出去约会的约会的小情侣有什么区别,根本没有区别。

这样想着,虞言已经走到他面前了,轻拍了下他的脸蛋,“回神,愣什么,被我迷住了?”

“啊?”尼斯说,“嗯对,虞言你特别迷人,不过你等我一会,我也要去换个衣服。”

说完他踩着风火轮就跑到自己房间了,开始疯狂翻箱倒柜地找衣服,生怕耽误了虞言的时间。尼斯开始懊恼,他怎么昨天晚上没把衣服准备好呢,等到了这个时候才开始换衣服,多耽误虞言的时间啊。

虞言之前给尼斯买过很多衣服,但是他不怎么穿,平时穿来穿去的只有那几件,衣柜里积下来许多没有拆封的衣服,都被尼斯一股脑扔到床上了。

他捏起一件衬衫的一角放到自己面前,照着镜子比对,皱着眉头犹豫不决,手刚放下,就听到了侧边传过来的声响,虞言靠着门框看他笑:“不如穿那件。”

尼斯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,有点不敢相信,回头又问了句:“哪一件?”

虞言说:“粉色的,带蝴蝶结的。”

虞言记得那还是在北海市买的女装呢,当时想着尼斯要是有什么女装癖也可以满足他这个爱好就给买了,可是尼斯从来没有穿过一次。

他好像意识到了自己是个男孩。

床上的粉色衣服被其他衣服遮住了,只漏出一个角,尼斯走过去拽了下,把衣服拿出来,这件衣服是一个短款的裙装,如果真穿的话需要搭配一个上衣,可是他没有可搭配的上衣,犹豫了一会,他终是用祈求的眼神看虞言:

“这衣服我穿不出去,而且都没有搭配的,单穿不好看。”

虞言视线还落在那个裙子上,了然地点了下头,等尼斯以为他放过自己的时候,他又说:“过几天我给你买一套,你是喜欢在家里穿呢,还是喜欢在外面穿呢。”

尼斯回看他,满脸地不可置信。他第一次见这么坏的虞言,好像打开了新世界大门,对方言语中的戏谑和调侃的表情让他血液横流,甚至心里开始萌发了隐隐的期待。

他说:“我在家穿吧,只穿给你看,不穿出去。”

还有一句话他不敢说出来,只能在心里偷偷地加上:

在床上穿给你看也行。

虞言走过来,伸手翻了翻床上的衣服,最后选了件简单款式的,同样是蓝色的衬衫,胸口上方绣了个白色的铃兰花,十分招人喜爱。

他说:“穿这个怎么样?”

“这两个很像啊,情侣装吗?”尼斯大起胆子问了出来,可是虞言不回他的话,只是微微一笑。

他听见虞言说:“到底穿不穿?”

穿是肯定要穿的,尼斯接过衣服,把虞言推了出去,并且义正言辞地说:“你不准进来偷看,一眼都不行。”

没过多久,尼斯出来了,穿的就是虞言搭配的那件,衣服选的很好,很衬尼斯,可是虞言看了会,然后走到对方面前说:“少了个东西。”

“什么东西?”

“我送你的项链呢,不准备戴,是觉得拿不出手?”

尼斯说:“才不是呢,项链被我收起来了,我去拿。”

说是收起来,其实就是珍藏,他害怕天天拿出来会粘到空气中的细菌,会碰到灰尘,所以把项链擦得干干净净得放了起来,供奉珍宝一样供奉它。

如果虞言知道了,真要骂他一声神经病。

收拾得差不多了,虞言开车,让尼斯坐在自己身边。尼斯问他:“我们等下去哪里玩?”

虞言说:“去恐怖游戏馆,你怕不怕?”

他想了一晚上,最终才下了决定带尼斯去鬼屋的,一开始想着尼斯喜欢机器人,不如带他去科技馆吧,但是科技馆对他们来说实在太无聊,人不能对着那些冰冷的器材逛一天吧,想了好久才想出这么一个完美的答案——恐怖游戏馆。

尼斯喜欢看恐怖片,他肯定不怕这些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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