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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7章 第 127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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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砚之将这些零碎供词中提到的时间——腊月初七、初八、初十、十二——用朱笔在纸上圈出。然后,她翻开了对应时间段的账册记录,尤其是三号仓的货物出入流水与官粮承运的专项记录。

账目看似平整,但当他将供词中暗示的“异常”(李魁觉得“分量压手”、孙大骂“糊弄鬼”、郑三说“数目有岔”)与账目数字结合起来审视时,原本枯燥的数字仿佛活了过来,透出一股诡异。

腊月初八,三号仓入库一批标注为“户部甲字仓漕米,一等白粳”的官粮,计两千石。同期出库记录,同样为两千石,装载上指定漕船,运往京仓。账实“相符”。

但若李魁觉得“压手”是真,孙大骂“糊弄”是真,郑三惊慌于“数目有岔”也是真……那么,这“相符”的二千石背后,很可能藏着巨大的猫腻。是粮食被以次充好?是袋中掺了沙石增重?还是……实际出库的根本不足两千石,却在账面上做平?

而腊月十二之后,这三人的异常戛然而止,紧接着便是腊月十五第一具浮尸出现,时间衔接得令人毛骨悚然。

“他们定是察觉了,甚至可能抓住了什么确凿的把柄。”孟砚之放下笔,向后靠在椅背上,闭了闭干涩的眼睛,心中结论已呼之欲出。孙大管仓,可能发现了粮食质或量的严重问题;李魁搬运,最清楚实际重量与标注的差异;郑三跑腿传递,或许无意间看到了真实数据与上报账目的巨大出入,甚至听到了不该听的谋划。三人知晓的秘密,触及了这条依附于官粮运输的巨大黑色利益链最核心的欺诈环节,因此被迅速灭口,沉尸漕河,并伪装成流民意外。

至于另外五名死者,许海那边也有了进展。找到了其中两人的亲属,是京郊农户,确认了身份。家人哭诉说,腊月里人没回家,年后去码头寻,被告知“接了去南边的远差,归期不定”,管事还给了点银钱说是预付的工钱,让家里别声张,等着便是。农户虽觉奇怪,但得了钱,又听说是帮主安排的“好差事”,便半信半疑地回去了,直到官府找上门才知人早已死了。

用“远差”掩盖失踪,用少量银钱堵住家属追问之口……这一切熟练而冰冷的操作,都指向一个高度组织化、对灭口善后习以为常的罪恶团体。

线索至此,已然清晰。矛头直指漕帮在官粮运输中的重大舞弊,而永昌侯府世子宋珩,很可能不仅是知情者,更是庇护者乃至主谋之一。

然而,孟砚之的眉头却锁得更紧。烛火在她沉静的眸中跳动,映出一片深邃的思虑。

推理终究是推理,供词多为旁证且来自底层,证明力有限。而那本可能藏着铁证的账册,其精巧的做账手法,使得从纸面上直接揪出确凿罪证异常困难。最直接的方法,是去户部调取原始漕粮征收、验收、入库的完整档案,与漕帮的承运记录进行逐项核对,同时查验相关官仓的实际存粮。若真有大规模以次充好或亏空,两相对照,必现原形。

但……她如今只是大理寺少卿,侦查刑案虽有职权,却无直接核查户部钱粮档案之权。那是需要极高层级授权,甚至可能触动整个户部神经的敏感举动。永昌侯府在户部必有根系,贸然提出查账,无异于打草惊蛇,不仅会被断然拒绝,更可能让对手有充足时间销毁、篡改一切相关记录。

“无权越部查证……”孟砚之低声自语,指尖无意识地点着案上“户部”二字。这是横在真相面前最坚固的一道制度壁垒,也是对手敢于如此猖獗的最大倚仗之一。他们或许正是算准了,即便有人怀疑,也难以跨越衙门界限,拿到核心证据。

夜风透过窗隙吹入,烛火猛地摇曳了一下。孟砚之的身影被拉长,投在墙壁上,显得有几分孤峭。

她需要一条路,一条能够绕开或者撬开这道壁垒的路。要么,找到外部无可辩驳的铁证(如实际被盗卖粮食的实物或经手人);要么,等待或创造一个契机,让更高层的权力介入,赋予她跨部查案的权限。

而无论哪一条,在对手已然惊觉、疯狂反扑的当下,都步步惊心。她凝望着跳跃的烛火,陷入更深沉的谋算之中。

寅时三刻,天色未明,百官已鱼贯入宫,肃立于紫宸殿内。今日的朝会,气氛在沉闷中透着几分不同寻常的紧绷。龙椅上,皇帝目光沉静地扫过丹陛下的臣工。

果然,御史台一位素以敢言著称的御史率先出列,手持玉笏,声音洪亮:“臣弹劾大理寺少卿孟砚之!其查办漕运浮尸案期间,行事乖张,屡屡干扰漕运码头正常秩序,更擅自封存、搬走漕帮大量经营账册,致使漕运货物交接混乱,人心惶惶,有碍漕粮转运国之大事!此非查案,实为扰民乱政,请陛下明察!”

孟砚之面色沉静,出列行礼,声音清晰而不高亢,却足以让殿内每个人都听清:“回陛下,御史所言不实。臣及所属衙役,于码头问询查证,皆持有正式公文,择工歇之时、于僻静处进行,从未阻拦船只装卸,何来干扰秩序之说?至于账册,乃本案关键物证,依法封存调取,是为查明死者身份、行踪及案件关联,程序合规,何来‘擅自’之说?若因依法查案便致‘人心惶惶’,那惶恐的,恐怕非是守法良民与正经商贾。”

此时,另一名官员出列,他是户部一名郎中语气带着质疑:“孟少卿此言差矣!查办命案,自当询问相关人证,查验尸身现场。那漕帮历年经营账册,与河中浮尸有何干系?你搬走如山账册,耗费公帑人力查核,岂不是缘木求鱼,故作玄虚,行无关之事,还说不是扰乱?”

孟砚之转向他,目光平静:“查案之道,在于由表及里,串联线索。死者身份未明,生计行踪需考;案件动机未清,利益纠葛需察。账册所载人员、货物、银钱往来,正是厘清这些关窍的重要途径。怎能断言无关?若依大人之见,查案只准看尸首、问口供,那世间多少陈年旧案、盘根错节之案,岂非永无沉冤得雪之日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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