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人又是一阵哄笑,在这寒冷的冬日里,笑声伴随着阵阵白雾。几人很快蹲到一起,互相询问都是什么兵种。
周轶兴奋地挥舞着手中的纸张,说自己被分到了炮兵营,想象着开着装甲大炮在战场上驰骋的模样;林琛则满脸羡慕,说自己被分到了步兵,虽然也觉得不错,但心里还是向往海军的潇洒。
旁边一个瘦高个的青年凑了过来,正是江淮安,眉飞色舞地说自己被分到了侦察兵,那可是个技术活,能在战场上发挥先导作用。
还有一个皮肤黝黑身材壮硕的青年名叫项凌飞,如愿分配到了都家军最好的兵种:紧急陆战队。
而程远不甘示弱,说自己被分到了保障部队,虽然不能直接上战场,但能为前线提供有力支持。
大家你一言我一语,都在分享着自己被分配到的兵种,接着一起看向于生澜:“小黑,你被分配到哪儿了?”
于生澜淡淡地道:“炊事兵。”
几人神情一顿,随即不受控制似的捂着肚子哈哈大笑,笑得东倒西歪。
“不是吧,你这么能打,竟然没去陆战军?!”
“炊事兵?你除了会蒸馒头还会干什么,你刚刚展露烹饪技术了吗?”
“我倒是把他们都跟软面团似的捏吧揉搓了一顿,”于生澜脸上带着无奈的笑,“不让我参军,实在没法服众,才挑了这么个兵种给我。”
他估计这损招是里面的“大将军”干的,想劝退他,还不暴露厄军对他这于皓南儿子的怯懦,那都新野一介莽夫,情绪都在表面上,不像会这么做的人。
“是怕你找你爸,”项凌飞道,“以前你把冲突摆到明面上,对方总是会让步的。”
“是,不过已经是超出我想象的顺利了,我还以为我得把都新野给绑架生擒了,才能入伍,”于生澜道,“你们就等着吃我做的饭吧。”
“你会往里下毒吗?让姓都的给你换个兵种。”
“不排除这个可能。”于生澜认真地说。
“不是吧,我们虽然都是厄斯人,但都是你的朋友啊,你不会连我们都不放过吧!”
“下毒之前,会给你们解药的。”
“那就行,哈哈哈!”几人肩膀挨着肩膀,又是一顿没有意义的傻笑。
这些人以项凌飞为首,共七个人,都是各个三流学校里的刺头儿,平时混迹于二中破篮球场,组队儿打球。
于生澜在学校里除了打人以外没有球可打,就溜达到二中球场,瞅见人家缺人,举手参加了他们的球队。
三五局下来,项凌飞看着于生澜,很好奇地问:“你为什么不犯规,他们抢篮板的时候一个劲地肘击你。”
于生澜伸着脑袋在水龙头底下冲洗头发,闻言左右甩头,甩了项凌飞一脸的水珠。
“犯规赢的球,又有什么意思。”
项凌飞胳膊肘底下夹着一个破篮球,呆呆地望着他。
“可大家都犯规啊,反正没有裁判吹哨。”
“我心中自有裁判。”于生澜捋了一把脸,披着运动服就走。
“小黑。”项凌飞叫了他一声。
于生澜站住了,转过头看着他:“你是谁?”
他长相白净又天生爱好干净,与“小黑”这个名字毫不相符。能这样称呼他的,都是在他小时候便认识他的人。
项凌飞犹豫了一下,上前几步,朝他伸手:“我是曾经的厄斯移民,在水星安馨园里长大,我认识你,还有你双胞胎哥哥。”
“噢。”于生澜恍然大悟,走上前去,握住了他的手。
项凌飞和他的朋友们,都是曾经双星大战时,从安全屋里被A军迁往水星避难的孤儿。
后来战争平定,这些孩子们逐渐长大,有的就在水星落户,安居乐业,有的念及厄斯故土,申请回家,A军从不阻拦他们的去路。
项凌飞和一群年龄相仿的厄斯人坐上了回家的水星鸢,在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上,开始了他们的寻根之旅,有的凭借着儿时模糊的记忆,四处打听亲人的下落,运气好的很快就联系上了,有的则试图从每一块砖瓦、每一棵树中找回遗失的记忆,只是战火纷飞后,曾经的家园寸瓦不留。
于生澜自从被掳走后又进入佛门,就再没回过安馨园,孪生哥哥李擒龙是长到了七八岁才转学到清正学园,但项凌飞记得这对肤色黑白的双胞胎,记得班里的小学霸“小黑”。
于生澜想到了小橘,他在火星长大,即使遭到龙俊杰的屠杀,也对火星特别是王宇行父子,有着深切的感情。
现在回到厄斯也有六年了,会更喜欢厄斯吗?
“你们回来几年了?”于生澜问道。
“三年,”项凌飞道,“在水星18岁以后勤工俭学攒了一笔钱,就想着回家乡来,落叶归根嘛。只是……想象总是美好的,现实是非常冷酷的。”
在水星长到了十七八岁才回来,一落地,就发现了双星之间政治文明的差距,因为头脑清醒理智,因为是新一代年轻人,又有着厄斯移民的身份,对水星有着一定的了解和感情,所以,项凌飞他们并不像本土厄斯人那么盲目排斥水星人。
尤其是对于生澜的态度,项凌飞欣赏他不论身处什么环境,都出淤泥而不染,又与他做过安馨园幼儿班的“同学”,所以几年下来,他们成了真正的朋友。
“我估计是想让你知难而退,”项凌飞道,“炊事兵的活儿可不容易干,他们又都认为你是个少爷,吃不了苦。”
“是耀祖,”于生澜纠正道,“少爷不足以形容我的重要。”
几人笑得肩膀颤抖。
“你还有心思在这逗大伙儿乐,以后少不了吃苦。”
“你们记得别为我出头就行了,”于生澜提醒道,“别又被骂叛徒。”
上回在ktv里打群架,江淮安眼见着十几人往于生澜那里冲,急得用啤酒瓶子淬了那伙人中头领的头,而周轶和林琛都下场帮忙后,被学校都给孤立了,说他们是“厄斯叛徒”、“水星走狗。”
“不会,下回我们都当不认识你,”项凌飞道,“不过三天后就入伍了,咱们不是一个兵种,平时见面机会不多,大伙儿凑钱,送你一个礼物。”
“不用,我于耀祖有什么缺的,你们真是……”于生澜推辞不要,但项凌飞他们将他围了起来,塞到他手里一个冰凉的东西。
于生澜低头一看,冷氮枪。
“……这玩意,凑钱能买到啊?”他愣怔地问。
大伙儿都笑了起来,拍拍他的肩膀。
“我们这治安不好,想买什么买不到,枪,女人,甚至漂亮男人,害!”
说完,又是一阵无奈地摇头。
“别灰心,”于生澜把枪揣到了兜里装好,“以后等我们掌权,一切都好说。”
“还有你上回跟我打听的事,”江淮安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条,递给了他,“就是这小子,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那口嗨,说认识孟令华的什么高徒。”
于生澜接过纸条,在手心里紧紧地攥了攥,仿佛它有千斤重:“兄弟,真的谢了。”
他的兄弟们永远不会知道,曾经这一个几乎80%不可能成真的“情报”,却挽救了他和于皓南父子俩的性命。
“谢个屁!”
与兄弟们在巷子后面小叙片刻后,各自往家走。
为了保持兄弟们的民族气节,他们长达数年的友谊总是暗中的、默默的,秘而不宣,在外人面前,于生澜一直都是一个人。
父亲于皓南不在厄斯久住,往往是孙舜香去找,才来厄斯出差办公几天,他和李明轩又逐渐生分,在他那高楼别墅里住了两三天,于生澜就识趣地自己出来找房子了,冷锅冷灶,独门独户,一个小出租屋,这就是他在厄斯上学数年的生活。
不过好在他喜静不喜闹,每天去学校被围殴和打人,就足够热闹了,平常时间,他就随处乱逛,寻找小橘。
从白天走到了黑夜,眼下霓虹灯闪亮,一辆辆超跑和豪车在街道上呼啸而过,卷起一阵阵喧嚣的北风。
于生澜漫无目的地闲逛,在路过十字路口时,听到一辆宾利车主开着车窗,对里面的人温柔地说话。
“我们家小橘啊,漂亮又聪明,是个美丽的小公主!”
于生澜脚步一顿,眼睛横了过去。
“还是个长毛的小公主,嘿嘿!”
信号灯变色,那辆宾利向前驶去。
于生澜目光一凛,随即抬脚向前跑去,他拼尽全力追赶那辆宾利,心中只有一个念头,那就是小橘!
“小橘!小橘!”
他撕心裂肺地喊着,周围频闪的车灯和变换的信号灯,似乎都与他无关,他的眼中只有那辆逐渐远去的银色车辆。
终于,在一个路口的转弯处,那辆车停了下来,车主紧张地握着方向盘,看到车窗一个斗大的身影,覆了过来,双手竟直接趴在车玻璃上,一双蓝色鹰眼炯炯有神地往里望。
“里面是谁,是不是小橘?!”
“你,你是谁,你干什么?!”车主连忙锁紧车窗,警惕地质问,“我要报警了!”
“开门,开门!”于生澜往里看,里面座位上一人头上罩着一粉色的薄纱,露出一头绚烂如彩霞般的橘色毛发,“把他还给我!”
他心跳剧烈,激动得几乎无法呼吸,见司机竟要脚踩油门,便再也不管不顾,直接抬起手臂,梆啷一声,用手肘一下子击碎了玻璃。
他爸的军车防弹玻璃都能被他干碎,这普通家用车的玻璃,对他来说跟糖片似的,薄如蝉翼。
紧接着于生澜掏出了枪,指在那车主的太阳穴上。
“啊啊啊啊别杀我,别杀我!”车主吓得大叫,脸色惨白。
一条胳膊从他眼前横过,不管不顾抓向他身边的那个人,头纱往后掉了,露出了公主的真容,于生澜把他拖出了车窗,定睛一看,体重差不多有20多斤,是一只长毛肥胖大橘猫。
“……”
“嗷呜!”
这猫比它主人胆子大一些,被陡然薅住了脖领子拎出了窗外,毫不客气地出拳、伸爪,给于生澜英俊的侧脸几道鲜艳的抓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