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讨论撒哈拉的的言论多了很多,作为很早就为撒哈拉沙漠写文章并让世人看到的作者,讨论三毛的人越来越多了。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,看到童年时期的偶像能又一次被大家熟知,心里很高兴。其实说起来,我对三毛的了解,最初并不是来自她自己的书,而是来自一本很厚的传记。
那时候零花钱不多,上学时攒下的私房钱,买下了那本书。那时候的书也不便宜,仅也只买了一本传记。那本书从三毛的出生写到最后的死亡,很厚的一本,几乎都覆盖了。故而,我至今还能有点印象的,就是她和荷西的爱情以及撒哈拉沙漠了。
也是她们的爱情,让我觉得爱一个人不仅仅是拥有,更是灵魂的共鸣,即使相隔山海,亦能彼此牵挂、乃至相爱相守。这份跨越时间、空间的爱情,是她们灵魂在彼此呼应,而荷西也是我记忆里,为爱遵守诺言的模版。很神奇,那时候我阅读的很多国外的书籍,却很少在一个外国的身上看到守信这个特性,所以三毛爱的人,也是值得的。
后来读三毛自己的文字,才知道那个“六年之约”在原文里是什么样子。荷西十八岁那年对她说了什么,我传记里记住的是“等我六年”,而她写下的原话是:“再等我六年,四年大学、二年服兵役,六年后我们可以结婚了。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有一个很小的公寓,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,然后我去赚钱养活你。”三毛当时拒绝了,她说六年太长了。但六年后重逢时,荷西房间里整面墙都贴满了她发了黄的照片,是他从别人家的纸盒里“偷”出来放大洗印的。三毛问他是不是还想结婚,他说:“碎的心,可以用胶水把它黏起来。”三毛说黏过后还是有缝的,他把她的手拉向自己的胸口说:“这边还有一颗,是黄金做的,把你那颗拿过来,我们交换一下吧。”看到这些句子的时候,我忽然觉得,我童年时记住的那个“守信的荷西”,原来比我以为的还要具体、还要笨拙,也还要真。
爱情是一方面,生活是另一方面。三毛喜欢拾荒,喜欢撒哈拉大沙漠,这在现代人眼中,都是奇异的性格。而他遇到了她,她也遇到了他,于是两个离开世俗的人,走到了一起。撒哈拉沙漠里有很多风土人情,三毛记录的是她们的生存,也是生存的纪实。
拾荒这件事,自传里也有,是三毛从小学就“死不悔改”的志愿。她写作文,题目叫“我的志愿”,她大声念的是:“我有一天长大了,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,因为这种职业,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,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,一面工作一面游戏,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。”老师一只黑板擦丢过来,罚她重写,她改成了“夏天卖冰棒,冬天卖烤红薯”,心里想的还是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。老师最后让她写“做医生,拯救天下万民”,给了个“甲”。三毛后来写道:“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,并没有改掉我内心坚强的信念。”读到这里我才明白,她后来在撒哈拉和加纳利群岛的家里,用拾来的东西搭出一个家,不是什么贫穷美学,而是一个人从小学时代起就没有把自己交给别人去定义。她写的不是苦,是一种辨认价值的能力——别人丢掉的东西里,有她认得出的好东西。
少儿时,看的是《三毛流浪记》。一个小孩子,在外面流浪,讨生活,四处为家。小时候不懂,觉得好厉害,一个小孩子都敢在外面孤身闯荡。后来三毛出现了,和动画片里主人公很像,也想出去流浪,捡垃圾。三毛的中文水平很好,好到一口普通话,温柔且细腻,就像她的文笔,像一个朋友缓缓道来旅途的点点滴滴。我看过她的纪录片或者采访,那是最迷恋三毛的时候,觉得小时候的三毛和流浪记里的三毛,都很酷,酷到可以一个人拾荒捡垃圾养自己。